一个民事诉状能有两个诉求吗?
更新时间:2015-07-29 12:39:15
问题描述:
因邻居强占公共道路圈建围墙,导致我方无法运料建房,至今间接损失8万多元,于是我们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1、判令被告自行拆除(无土地使用证)圈建在公共道路上的围墙,恢复道路通行。2、判令被告赔偿因堵塞道路导致我方无法运料的误工费用,误工导致的材料价格上涨费共用8万多元。但法院方受理后,最近告知我们说2012年底开始一个诉状不能有两个诉求,即我们只能要求法院判令其恢复道路通行,如果要被告赔偿损失,需要另行起诉。究竟是这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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