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买卖?
更新时间:2013-03-01 21:02:27
问题描述:
事情是这样的,我有一套房,出租给一个人四年多,但没有租凭合同,一个月前(1月22日)通知租房的不出租了,我要卖房,他的房租2月 24号已到期,至今没有搬出房子。
然后,我在2月27号把房子卖了,与买家已经签了房管所出具的正规合同,手续齐全,买家2月28号就开始装修,由于租房的没有搬走,租房的说,3月6号搬走,于是买方要我赔偿装修务工费每天2000元,到6号正好1.2万。
但是,买家知道房屋以前在出租,签合同时候并没有去看房子,就了签合同,但合同上并没有关于租房的事项说明。
我与买房的于1月22号就约定2月28号前交付手续合同买家付了2000定金,并签字,所以1月25日他给我电话让我跟他交易签手续。
我想知道:
(1).买家既然知道租房的没有搬走,签合同前不确认房屋情况,还跟我签合同,是否可以认为,他认可租房人没有搬走的事实?
(2)买家这所谓的装修误工费跟我有没有关系?
(3)租房的租期在我与买家签合同前已到,如果发生租房的与买家发生纠纷跟我有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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