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他没有固定工作没有学生证就要求用我的学生证办理,并承诺以后的分期都是他付,请问这算敲诈吗?
更新时间:2013-03-01 23:57:47
问题描述:
我男友说要给我买手机带我去了国美电器,到那里后他看上了一部可以打电话的平板电脑,他却说钱不够要办分期付款,由于他没有固定工作没有学生证就要求用我的学生证办理,并承诺以后的分期都是他付,结果平板电脑一直是他拿着用。后来我俩分手了,电脑在他手上,用我信息办的分期付款他也不拿,我现在既没拿着电脑还得每个月还分期贷款,请问这算敲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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