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签合同已付首期但开发商没给合同原件,想退房,没有约定退房违约金,问违约金多少。
更新时间:2013-03-02 10:57:11
问题描述:
2月6日我签名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商没有盖章,至今原件一直没有给我们,合同没有约定交首期款后申请退房的违约金。已交定金10万元,和首期款60万元。2月21日提出书面退房申请。开发商不同意退首期款。现想咨询,如果法院诉讼,需要支付开发商多少违约金?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开发商需要如何证明这个损失?
2、合同规定“开发商要在合同网上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不超过30日),为乙方办妥预售合同备案和预见商品房预告登记,并将预见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书交付乙方。”至今,开发商既没有提供有效的已盖开发商章的合同原件给我们,当时签定合同也不允许我们复印合同,我们是否可以以原件没有给我们要求解除合同?此条是否可以告开发商30日内未办理备案违约? 合同还规定“依据买卖合同及本补充协议所发出的任何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用传真或挂号信件或经登记的信件的方式,按照双方在买卖合同里的通讯地址发出”。虽然我们提出退房申请会导致预售合同备案延迟,但是开发商不提供给我们任何拒绝退房的书面答复,只是口头电话通知不行,是否可视为开发商没有接纳此项申请,因此不能作为30日内没有办妥预售合同备案的延迟理由。
3、合同规定“若非因甲方的第三方原因(如根据买卖合同签署后政府的规范性文件、指令、指引、会议纪要及/或临时性要求等)”,导致甲方不能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向乙方履行所有义务,乙方同意在此种情况下不会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就本条所述的甲方不能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完全及/或及时向乙方履行所有义务的情况,只要不会导致乙方购买的商品房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及/或因商品房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乙方正常居住使用,则乙方同意不会要求解除买卖合同。”此项是否严重霸王条款?是否有约束力?
最后根据以上,如果起诉,支付给开发商多少的违约金。首期能拿回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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