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解雇,得不到赔偿
更新时间:2013-02-27 16:44:44
问题描述:
由于公司效益不好,解雇了我们6名员工,许诺按劳动法予以补偿。让我们每人签了一份承诺,内容为:“员工自动提出离职,交接完工作后,公司给与补偿,补偿金额为**元,五日内结清,收到上述费用后,员工与公司劳动关系无任何争议,员工放弃提出任何主张的权利。”注:上面没有领导签字也没有公章(公司的公章已抵押出去了),只有我们员工个人签字。目前,已经四个月了,公司明确表示不给我们赔偿了,所以我们想求助一下,我们签署的承诺是否可作为法律依据啊?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