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份签订一份转让合同,是不是等于两份合同?还是看这张小纸条?是否有法律效力?
更新时间:2013-02-25 19:53:10
问题描述:
去年5月份签订一份转让合同,合同到今年的3月24号到期,但是后来又补充了一张小纸条,纸条内容为:“补充:b78号铺可让某某使用至2013年6月14日期间要在每月24日前交费用6500元正。中途不得退租,如要退租,押金不予退回。”有双方签名,这是不是等于两份合同?我是要看合同那份,还是看这张小纸条?这张小纸条是否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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