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签正式劳动合同只签补充协议,我可否要求签无定期
更新时间:2013-02-19 15:41:26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我们公司2013年5月份要从广州搬到苏州,新的苏州公司(启用新名称)将吸收广州旧公司(广州公司关闭)。
我2008年入职,2012年11月合同到期后,公司只给我签了一个补充协议延长合同到2013年1月31日,现协议又过期了,不过公司到现在也没有找我谈后续如何处理,我可以要求签无定期合同吗,如果公司用苏州新公司的名义和我签,我可以要求无定期的吗,如果公司不同意用新公司或旧公司名义签无定期合同,可以离职并要求补偿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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