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的案件现在可以再报案吗?
更新时间:2013-02-19 18:06:23
问题描述:
2006年我女儿欢欢19岁,在一家餐馆同学聚会。快结束时,男生因为矛盾打了起来,当时有几个人狠踢一个姓李的同学,欢欢看不下去叫他们住手,那几个人没听继续打李同学。欢欢就上前挡着他们不让打,其中一个掏出一把刀刺向欢欢大腿,当时是春节前几天,穿的也厚,就这也伤到了经脉,流了很多血。我和我老公连夜雇车赶到医院。欢欢说:“我看他都快打死了”这事我们报案了,行凶的人跑走躲到外地。警察说这个事一定可以查出来,可一直没有结果。如今已七年多了,每到阴天欢欢的腿还是不舒服。当时的手术费,住院费都是我们承担的。李同学的父母没花一分钱,至今我还怪欢欢多管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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