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合同上说自91日起开始支付违约金,同一栋房子条款差距这么大法律支持吗?同一栋房子这样的要求合理吗?
更新时间:2013-02-21 14:41:29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去年年底买的商品房,他们交房晚了一个月,但合同上说自91日起开始支付违约金, 后来才知道11月前买房子的是万分之五,12月后买房子的是万分之0,这样的合同算有效合同吗? 同一栋房子条款差距这么大法律支持吗? 而且年前去收房的只交了3个月物业费,年后交房的还要交装修押金和垃圾清理费,同一栋房子这样的要求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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