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对方未支付完所需要赔偿的钱
更新时间:2013-02-17 16:10:52
问题描述:
我妈妈是云南人,2003年去浙江打工,2006年11月19日,我妈妈在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与一浙江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后实际应支付118538.96元,对方支付10万元后一直未支付剩余费用,后来询问法院,法院说对方在浙江省温州市,但是他们找不到人,来来去去也不划算,就不帮我们找人。我们家远在云南,去浙江法院那边也不帮助我们,我们家也挺困难的,现在很需要这笔钱,请问要怎么办呐?有没有律师帮忙解答一下?谢谢了!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