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还是医疗过错
更新时间:2013-02-16 10:12:47
问题描述:
我2012年10月5日髌骨闭合性骨折,10月8日做的髌骨爪内固定手术,术后第二天出现高烧感染症状,每天做两次有时三次伤口感染常规处理,缝合的伤口由于感染今天拆两针明天拆三针使得伤口完全开放髌骨爪外露,5天后医院从新做第二次手术,术后还是呈感染状态,也是每天两次或三次作伤口感染处理,缝合的伤口由缝合到伤口开放髌骨爪外露状态,感染至31日转至省医院救治。难以想象患者受到的精神肉体的痛苦折磨,由于县医院的医治后果,在省医院又做了两次全麻部分髌骨爪取出和植皮手术,感染得到完全控制,省医院建议转回县医院继续医治。但是,县医院在2个多月未作相关治疗,只是作功能恢复治疗,在县医院一个星期左右伤口又开始渗液至现在,现已4个多月了功能恢复非常困难,县医院存在医疗事故还是医疗过错吗,我想找医院赔偿,求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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