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局在执行过程中可以不执行第一被告而直接执行第二被告的工资吗?
更新时间:2013-02-12 07:09:26
问题描述:
民间借贷纠纷,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内借的钱,但在妻子不知道的情况下借的,而且也没有妻子的签字。现在丈夫下落不明,联系不上,借钱人把夫妻二人作为被告上诉!现判决已下达:夫妻共同偿还债务,可他们之间也没有共同财产,妻子现已起诉离婚,但还没有判决生效,而且妻子每月只有645元的 工资,请问他们可以直接执行妻子的工资吗?丈夫系铁路职工,虽然下落不明,但是还没有被开除公职,请问可以执行他的工资吗?或者再不执行他工资的情况下可以直接执行妻子的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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