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发生争议我该找哪个部门?
更新时间:2013-02-11 13:30:36
问题描述:
我施工的项目2011年下半年工程。农六师芳草湖地区。执行2004定额、昌吉州呼图壁信息差价。问题是2011年下半年昌吉州信息价没有各县信息价、也没有各县的运输差价计入。我致函昌吉州造价站、回复函“双方可根据合同约定计算,若合同无具体约定,双方可另行协商,超出材料信息价以外运距部分双方可参照文件[2006]12号的规定协商约定计算、即超出部分按0.5元/tkm计算”。可现在甲方就是不认运输费,我该找哪个部门解决?。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