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告我合同诈骗,已移交公安机关,我无辜。
更新时间:2005-06-03 05:50:01
问题描述:
我是一个刚从学校毕业不久的普通人。遇到人生第一次法律问题,希望能得到网络上朋友的帮助。
我个人是一个网络爱好者,曾经帮助过一些公司制作企业网站。2005.3.18日,XXXX网络公司的一位业务员张三(化名)通过网络即时聊天工具找上我,希望能与我合作。我正好在和李四(化名)联系一个制作企业网站的业务。由于张三给的价钱我比较满意,在看过了其发给我的企业网站案例以后,我同意跟他做一笔生意,也就是我正在和李四谈的这笔业务。
由于无法确定李四何时要与我签合同,我要求张三快递一份盖有公章的合同过来,同时我也说明了无法确定与李四签合同的时间。张三同意了,并于2005.3.24日将合同快递到我手中。
经过1个多月与李四的联系,我还是无法确定签合同的时间。期间也与张三保持联系。最后张三以公司不将未确定订单的合同给予客户为由,要求我将合同快递回去。我同意了,并于2005.4.18日将合同通过挂号信形式邮寄给张三。
由于张三在后来与我交流中,态度由好转坏,在我将挂号信发出后,就不想再与其联系。期间2005.4.20日,张三询问过我,我说已经寄出,还未到。其后,双方一直未曾联系。
2005.5.26日,张三忽然通过腾讯QQ给我发来消息,说我涉嫌诈骗合同,已经向杭州公安机关举报。我这才知道对方未收到挂号信。在得知消息时候,我当天就去了邮局办了邮件查单的手续。并开始随时向张三通报我关于此事的最新情况。
2005.5.29日,我收到了从深圳发回的挂号信,由于这是我第一次遇到这样的问题,所以挂号信未敢拆封,保持原样。并向张三通知了信已经发回,等候公安机关处理的消息。
总结下来,我这边能够说明的有:
1、此生意确实存在;
2、合同我确实发给过张三,只是没有收到被退回;
3、在得知未收到后,我第一时间做了补救。
现在我手上的证据有:
1、我和张三的聊天记录;
2、我和李四的聊天纪录;
3、我发送挂号信的底单;
4、退回的挂号信(未拆封);
我实在很迷茫,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我知道现在事情还没有闹到法院,只是提交给了公安机关。
我是否应该主动去公安机关告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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