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交房580天,违约金及赔偿怎么算?
更新时间:2013-01-29 21:12:25
问题描述:
我是xx县xx三期的业主,本小区共500余户,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为2011年6月30日期,已逾期580天。合同约定,买受人延期支付购房款,按日征收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如果出让人逾期交房,则按总房款的万分之一给买受人的违约金,而不是按日期计算,请问:我们能要求出让方按日计算违约金吗,能以规定的违约金太低不足弥补损失为由,要求法院高速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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