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与继子的关系
更新时间:2013-01-25 15:09:46
问题描述:
我与老伴93年结婚,我有一女,15岁,老伴有三个儿子,均已成家,独立生活。其间我女儿读完了初高中学大学,工作后用自己的工资又读了研究生,三个儿子陆续因诈骗吸毒被公安机关拘留,判刑,出来后生活困难,我们只能给与有限的帮助,08年至今,老伴患肠癌肺癌现生命垂危,只有一个儿子08年手术后照看过几天,其它一切都是我和女儿照顾,现在正准备后事,一个儿子说要在我家设灵堂,天天来烧香,还说以后要经常来看我,房子是我父母留下的,去世后房产证是我的名子,老伴原住房一直三儿子住,我也表示过那房子我永远都不要,老伴来时只带了3千元现金和每月282元退休费的存折,里面没有余额,我想老伴后事办完后不与三个儿子往来,请问需要办什麽手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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