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安置补偿
更新时间:2013-01-23 20:50:00
问题描述:
我是京沪高铁的拆迁户,2008年6月分到了3套房,到2010年第一期安置房,由于他没有安检质量合格证书,所以只拿了1套房,另外2套到2012年拿到房,拿房结款时,被告知2011到2012年没有租房过度费,2011年12月份,横山镇政府付了我2011年的租房过度费,现在他要我退出2011年的过渡费,2012年的也不给我,不然不给我房子,请律师给我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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