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哺乳期内离婚,涉及房产、钱财分配请教
更新时间:2013-01-24 17:21:50
问题描述:
我与妻子自由恋爱,婚前她和她父母出资购买一套房子,购房合同是她的名字,有贷款,其后我也出了一部分钱提前还贷。结婚后,贷款都是我还的。由于她父母干涉太多,夫妻感情破裂,我们现在有一儿子,刚8个月。我想咨询的是:
1. 房产证是她的名字,但我也出了差不多35%的钱,有我之前的银行转账记录,请问我可否要回我出的钱和相应的升值部分?
2. 她拿了我的身份证,请问在西安的话,她能否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房子给卖了?如果卖了,我能否追究她的法律责任,依然要回属于我的钱?
3. 有没有什么办法强制在房产证上加上我的名字,或者先查封这个房产?
4. 如果儿子她要的话,她要求我一次性付抚养费,有法律支撑吗?
5. 她打了我的母亲,脸被抓伤了,我能否要求她赔偿或者做为过错方?
6. 婚后,她爸单位分了一个房子,但钱是我们出的,我有银行汇款记录单据的照片,请问我是只可以要回我出的钱吗?
7. 我还了她父母一些钱,但没有收据,他们如果不承认怎么办?
8. 由于涉及金额较多,谈不拢,是否只有她可以去起诉离婚?如果她不起诉,我能有什么办法吗?我主要担心时间长了,她偷偷把房子卖了,我在西安。
问题较多,实在也很苦恼,麻烦各位律师大人帮我看下,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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