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超期未予报销单位该不该给报
更新时间:2013-01-23 09:16:38
问题描述:
我于2010年3月31日晚下班路上车祸,肇事司机逃跑,单位给予申报工伤,一年内不同意我定残,说等我第二年拆完钢板再定残,完了再找工伤报销,这期间共28个月的医疗护理食宿费用全是我家自己出的,单位说我们先垫付着将来工伤报,于2012年7月定为三级伤残,由于出事离定残时间太长工伤只报销了医药费和最后一次拆钢板九天的伙食费共计8万余元,现在我每月可拿2千元钱,含工资和护理费,可是我父母都花费了接近20万,余下的12万单位应该为我承担一部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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