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离职工资资讯
更新时间:2013-01-20 16:10:29
问题描述:
本人于11月16日于 **食品有限公司 开始上班,工作性质为司机,主要负责接送员工上下班以及外出人员办事的用车。
应聘时,公司应聘人员跟我说明的是早上8点20分从泉州出发,我同意,并于11月16日正式开始上班,试用期1--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
1月9日,公司通知,从泉州出发的时间改为早晨8点,8点30分要到厂打卡。如迟到,要扣工资,由于这是公司自行决定了,跟我应聘进来的时候说法相违,所以我不能接受,提出辞职,公司要求1个月后才能走。
1月15日,我提出最晚做到 1月18日就走,公司不同意,只能接受我自行离职,当下生气,就自行离职了。
请问这个情况,我能拿到余下的半个月的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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