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不当得利
更新时间:2013-01-19 08:42:26
问题描述:
我于5月份通过朋友甲介绍,将20万元借给朋友乙,因中途有两次分别向乙要回10万元(一次五万),没有及时更改借条,基于对朋友甲的信任,就将借条给甲,让他拿给乙更改后再还给我。但借条更改后甲一直没有将借条给我。在11月份至12月份期间,分三次,以我的名义,向乙要回了剩余的10万元(一次五万,一次一万,一次四万),这期间乙并未向我告知,我并不知情。在我12月底要用钱的时候,向乙要回才发现钱已经被甲拿走,借条也已经归还乙。现在我该如何采取法律手段追回10万元,需要准备什么证据?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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