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服务维权
更新时间:2013-01-15 17:11:16
问题描述:
我于2013年1月12日10点42分在**店买了一桶多力5升桶装油,付了钱后油没拿走,我走了,十分钟不到我找到付费的16号收银台,说我油没拿,收银台说他不知道,不关他事,等了很久,来了一个人,又过了很久后去调监控,说我后面的人拿走的,然后我要求商家把我购买的东西给我,商家说,不关他们事,那个人是拿了我的东西,跟他们商场没有关系,我就奇怪了,我付了钱没拿东西,再来拿走我的东西合情合理,怎么就不关商场事了?然后我就去他们商场拿我买的油,110来了,说这种消费者与商家调解有消协会管,叫我去找消协,我找了消协,消协说这种事情他们没法管,只有我自己去商场调解,我真的很生气,我觉的商场要承担全部责任,我付了钱后没再碰那油了,你商场有责任提醒我带走油啊,我没拿走油我当然可以去拿我买的商品啊,那人拿了你商场的东西,为什么要让我们消费者来买单啊?你商场有权利保护我们消费者的利益啊。现在这事没人管,你们说怎么办,商场监控只能留到七天,给我出个主意吧,其实钱也不多,但就是很生气,这不明摆着欺负消费者吗?更可气的是,他们商场说后面那个人跟我是一伙的,我就是来赖他们一桶油的。
我想问下,他们是不是过失承担方?是不是不应该把过失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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