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转移违约问题
更新时间:2013-01-13 10:48:41
问题描述:
下在是合同中约定的,具体如下 :
出卖人应当在该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1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完成原有户口迁出手续。如因出卖人自身原因未如期将与本房屋相关的户口迁出的,应当向买受人支付房款总价款5%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日未迁出的,自期限届满之次日起,出卖人应当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以上卖方现已得所有款项,但现在还没有过户,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违约金有两项,卖方按合同应该如何赔付,请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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