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标九级伤残安庆农村县区户口
更新时间:2013-01-24 14:23:48
问题描述:
受害人三十八岁女有两个孩子,大孩子十二岁,小孩子五岁。住院四十天医嘱休息三个月,大约十五个月后行二次手术。右下肢丧失功能百分之25以上。营养期为伤后120日。护理期为伤后180日。后续医疗费8000元。
请那位好心的律师帮我估计一下。一共大约可以获得多少赔偿金【住院期间医疗费对方已经垫付】。
如获解答不胜感激,若无法自行解决,再来委托。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