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这里有一张房契你看看,乙方是我
甲方(卖方):某某
立契约人
乙方(买房):我
双方同意就下列房地产买卖事项,订立本契约,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镇海区九龙湖镇三星村天德邵,室号为1—2,1-4,2-1的房屋,计建面积82.26平方米出售给乙方,该房地产的基本情况详见房地产所有权转移申请表,乙方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产做了充分的了解,愿意购买该房产。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地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4000元,,乙方于2004年2月16日前或在纳税过户后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三,双方同意于2004年2月16日或纳税过户后由甲方将上述房地产正式交付给乙方,房屋移交给乙方时,其该建筑物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移交给乙方。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五,违约责任:乙方不能按时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产的,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给付相当于上述房地产价款—/—的滞纳金。
六,本契约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事,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上述房地产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当。
八,本契约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后,经交易所监证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契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镇海区房地产交易管理所一份。
十,本契约经双方签章,并经房地产交易主管机关监证后生效,
甲方:某某 乙方:我 2004年2月16 当时没付钱,现在还能拿回房子吗?这张契约有效吗,还有镇海房管所的签章,别的签章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