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抚养费能否在夫妻任意一方的付口所在地交
更新时间:2013-01-09 13:52:40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先生小孩再拿结婚证的,小孩06年生,我11年拿的证,上个月小孩的付口已上好,但是没有罚款,也就是说没有交抚养费,像我这种情况,办计生类的证都得要社会抚养费的发票,于是我资询了老家派出所的所长,他说可以帮我开发票,是计生办开的,全国可以联网的,请问,我能在我老公的付口所在地交社会抚养费吗?(小孩的付口已上到我自己的付下,我们都是梅州的,不同县)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