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赁合同违约
更新时间:2013-01-09 14:04:09
问题描述:
我为某商场一商铺的承租人,协议有效期至2013年4月30日止。2012年10月6日商场下发交款通知单,通知10月8日交款,并注明:逾期未办理者将按照合同条款执行,(当时在签字栏我并没有签字),同时,在交款前也没有提供给我续约合同,我也不知道未来的权利和义务。在11月中旬,我们打算缴纳租金,被商场告知自2013年5月1日期该地点已经转租给其他商户了。(与商场签订的合同中有一条款:若合同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提前90日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我们是小本经营,本以为可以改变生活状况,确深陷泥潭。请问律师此事我该怎么办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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