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房屋质量问题导致温度过低问题
更新时间:2013-01-10 16:38:53
问题描述:
我于2008年购买了一套北方房产公司承建的位于唐人街的商品房,入住后发现墙体裂缝、窗扇下沉、楼顶漏水、窗框和墙壁接触处没有发泡剂、泥灰等填塞物,楼顶仅摆了一层苯板,并未进行密封防水处理,冬天室内温度仅仅9-14°、特别是今年室外温度偏低,室内温度低致5°,我们只能在厅里地面最热处搭帐篷睡觉,每年都到北方房产公司下设的物业公司报修、物业员工态度挺好,每年都到我家查找原因,并对窗体玻璃、漏水的墙壁、暖气管道进行维修,但始终未能彻底解决温度低的问题,开始是往供暖部门推诿,我到泛亚反应问题,泛亚领导和技术人员拿测温仪到我家检查测量,认为是供热管线数量不够,管线铺设太疏太长,墙体保温不好造成温度过低,不是供暖问题。后来物业也承认是房屋建筑问题,但不知什么原因就是不能解决问题,总是头痛医脚,2012年12月末,在我反复打电话未果的情况下,我又到物业报修,物业王*经理和公司的一名领导到我家进行检查,这名领导竟然说是房屋设计的问题,让我去找房屋设计部门,当时我跟他讲,我买的是商品房,是从北方房产公司买的,钱也是北方房产公司收的,凭什么让我去找设计部门?后来这位领导答应给加装暖气来提高室内温度,并让王*经理写报告给公司审批,可是过了元旦我到物业找王*经理已经找不到了,物业换成了房产局下设的公司,我给王*经理打电话,他说公司放假了,找不到领导,我又给王**总经理打电话,他却说过了保修期。
请问:此问题应该找哪个部门解决,市长热线、建委、物业、电视台都解决不了,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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