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过期
更新时间:2013-01-06 11:06:47
问题描述:
我是卖方 ,委托中介卖的房子,签订合同之后的半个多月中介没联系我要准备任何手续,11月29 号签订的合同,12月13 号给我来的电话,说明天走手续,我问那明天我需要准备什么手续,对方说离异的话你需拿离婚证,我回答我是跟日本人结婚的,已离异,中介说你需拿离婚证到大连森茂大厦出具离婚认证,但是日本驻中国使领馆出具的认证婚姻登记处不认可,只能是中国驻日本的使领馆出具的认证才有效,造成了合同期限过期,这显然是中介业务不精造成的,但是没证据中介不会承认的,现在买方要起诉我违约,中介方却是丝毫不承认是他们的失误引起的,我仔细看了下合同,合同有一项,签订合同当日卖方需将产权证以及相应的权属证明原件交到中介方,中介只收了我的产权证,别的没收,这可以认为是中介的过失吗?中介现在赖我是没签订合同当日没告知我的个人情况,事实是中介没问我任何问题,假如按照合同收了我资料也可避免此漏洞(但是即使是收了也不会避免的,因为中介说在大连使领馆办理就可以)我办理离婚认证事宜20 天根本来不及,中介有两项是重大过失,第一是我的证件没全部收齐 ,收齐了看到国际婚姻离异应该会通知我提早准备手续,第二中介指示的我出的手续明政局不认可,我可以起诉中介吗?还是要等买方起诉我时候我去应诉呢?添麻烦了,请指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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