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于12月24日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身亡,本来是农村人,请问这些材料能够认定为城市户口理赔吗?
更新时间:2013-01-01 13:55:11
问题描述:
我父亲于12月24日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身亡,本来是农村人,但是在莆田打工已经将近20年。
1、我们找到了他之前办的暂住证,2012年3月至2013年3月,但是去年的暂住证没有找到,我们找房东出了份2011年元月至今的租房证明,当地居委会有在租房证明上盖章认定;
2、另外由居委会出了一份居住证明,有当地居委会和派出所的盖章。
3、另外还出具了在本地务工一年以上的工友证明和2012年3月起的工资单(因为是在工地干活,工资单是简单的表格没有公司的盖章)。
3、另外我们还提供了我父亲生前自己每天记录的一年以上的工天记录本(每天在哪里干活的一个记录)。请问这些材料能够认定为城市户口理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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