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订金与转让费,但是东西不要了,转让费可以退回来吗?
更新时间:2012-12-28 16:13:15
问题描述:
就是我家打算买房子,现在情况是这样的
这个房子是售楼中心去看的,然后后面去看楼盘,他们给我们看了一个说是他们内部人员订下来的,转出来要另外给一万五。我们去看了,觉得还可以,就交了二万五的,其中一万五是他们所要的,还有一万是订金现在听说这个房子有问题,我们不想要了这个钱,我晓得订金一万是说不要了,但是另外的一万五,所谓的转让费,既然我们都不要了,那对方有没有理由说不退呢?
如果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他该不该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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