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裁员对员工的补偿问题
更新时间:2012-12-25 11:23:06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2009年12月23日到此单位工作,续签过一次合同,现在已经满3年零一天,合同到2013年12月22日截止,最近公司人事调整我的岗位已经没有,我是做公共关系,要给我转成销售,我肯定干不了也不会干。在这种情况下我如何与公司协商获得补偿,人事部门说3年多获得3.5个月的工资,但是,公司明显是排挤人,我认为应该是3.5×2=7个月的工资赔偿,不知道是否是这样。另外这家公司是上海注册,我在北京分公司,是否可以去北京的劳动仲裁部门仲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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