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还款期限为一个月即2011年3月24号,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我有他打给我的欠条上有担保人的签字!
更新时间:2012-12-25 18:37:58
问题描述:
我借给一个朋友9.8万元钱,借款日期为2011年2月24号,规定还款期限为一个月即2011年3月24号,其中间断断续续给我归还两万多元,剩下的六万多直到现在也没有归还于我,我们中间有个担保人,但是诉讼时效马上就要到了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我有他打给我的欠条上有担保人的签字!具体欠条如下:今借罗陕江人民币玖万八千元整(98000)于2011年3月24日一次性还清如逾期未还责拿其名下资产作为抵押,借款人:朱振鹏,担保人:李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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