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买别人单位集资房房产协议是否有效?
更新时间:2012-12-20 11:17:27
问题描述: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自愿原则,特定如下原则,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一、 甲方将坐落于某某小区居民住宅楼(某单位集资房)3号3单元201室出售给乙方,房屋具体面积、规划和车库以房产证为准。二、 甲乙双方协定上述房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三十万元(含车库),乙方须先交三万元定金;剩余二十七万在甲方交付房产证时由乙方付清。三、 针对此房的各种开口费均由甲方负担,甲方免费为乙方办理房产证,办理房产证的具体时间以甲方单位规定的时间为准。四、 如到2007年11月30日前未办理房产证,由乙方决定是否继续履约。五、 本协议自乙方交纳定金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必须善意履行,如有一方违约,则违约方按定金的两倍赔偿对方。六、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未尽事宜(项),双方协商解决。问题:2008年2月份对方以家里有急事为由,我又付其12万,共计支付十五万;到目前为止依然未能办理房产证(据我打听,他们单位是小产权办不下来房产证了,而购买时对方说绝对大产权),甲方到我家里闹,要求支付剩余15万,还说起诉我?对方是否违约?我能否要求其赔偿我房价上涨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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