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后对方说没有能力抚养子女的,要求增加抚养费。
更新时间:2012-12-19 09:03:49
12312人浏览
问题描述:
您好律师:向您咨询一下关于离婚后对方说没有能力抚养子女的,要求增加抚养费。 男女双方离婚两年,当时是女方去法院起诉的,法院判决是房子归女方所有,女方给男方5万元。孩子的抚养权归男方,女方每个月给200元抚养费。男女双方均无正当职业。男方现在的身体情况健康正常。这种要求是合理的吗?法院会受理对方的起诉吗?请您在百忙中回复,非常感谢。
提示:相似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3~15分钟获得解答!
立即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