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时交物业费,同楼我家和多家邻居被盗,物业是否有责任?
更新时间:2012-12-18 18:54:28
问题描述:
我家在2011年9月被盗!
自从我在2001年办理入住该小区,虽然不在此居住,但从未拖欠过一天物业费,每年都是年初即缴了全部物业费,直到2011年9月我家和同楼多家邻居被盗,因我不在此居住,直到10月3日我回去拿东西,发现门被从里面反锁,询问邻居才知和邻居家一样被盗,随即报警、通知物业,当时物业管理人员不承认小区有多家被盗,装作不知道,极力掩饰,后来保安队长来了,承认小区多家被盗。2012年我没再交物业费,源于⒈物业始终回避自己工作不力,只说人员少,无监控,他们巡逻了,但是结果不管,始终未就自身工作道过歉⒉是工作人员只管收钱,对他们做了交代,并记录在本上的事情根本不看,我曾提出不让在门上贴条,以免给小偷提示,但物业几次三番不记得这事。我想问就我家被盗一事,物业是否有责任?我是否可以提出索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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