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你好,事情经过:2012年12月9日早晨,村长安排受害人去村西一高压(10kv)电线杆上去剪线,告诉受害人这趟线是村
里煤矿上的旧线,没有电,而实际上这趟线是邻村大坡沟村的使用中的农用电,导致受害人爬上电线杆接近电线时被电
击身亡,这趟高压线产权属于电力公司, 村长是让受害人去偷电线,这种事情已经是第三次了,前两次是村长让别人干
的,正好没电,获得成功,而这次是使用中的农用电,村长偷电线心切,思想主观上认为电线没电,让受害人上电线杆
白白送死。
现在我想咨询下我该怎么索赔,村长这么做是否违法?
如果调解:我方的依据:
1、受害人不是电工,根本不懂高压电的危害性,村长却叫他剪高压电线,并且是赤手,没有任何绝缘措施;
2、村长主管认为电线没有电并告诉受害人没有电,村长没有先后仔细看看这趟线到底是哪里到哪里的电线,没有在意别
人的安全(如果是村长本人上电线杆他肯定会仔细检查这趟线是什么电线),受害人由于当天下午一点钟就要去煤矿上
班,时间仓促,没有时间去检查到底这是什么线路,听信了村长的话,爬上了电线杆;
3、村里吃水水泵没有电线可以去买,不能指使受害人去偷线,再说政府每年给村里有拨款,这些钱用到了哪里,这已经
是第三次偷电线了,前两次上电线杆剪电线的是其他人并且前两次正好没电,村长违法已形成习惯;
4、村长把原来村里煤矿场地的旧煤炭趁国庆节假期三天偷偷全部卖掉,一些旧发电机、电动机、大锅炉、水泵都偷偷卖
掉了;
5、副村长监视着受害人爬上电线杆,没有告诉受害人小心有电,副村长也没有仔细看一下这是哪里的电线,其实站在发
生事故的电线杆跟前就可以很清楚的看见这趟线是邻村的农用高压线路,副村长也有责任;
6、出现这样的低级事故,乡政府也有责任,这是他们监管不力,根本就没有在意村里的现状;
7、电线杆上的标识铭牌不在显眼地方且看起来不清晰,不易发现,通过村庄的高压电线应该是绝缘皮线,这是电力公司
的责任。
受害人在这种不明不白的情况下枉送了性命,实属冤枉,家里剩下两个小孩,没有了顶梁柱,生活难以维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