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2-12-15 16:39:33
问题描述:
事故地:**医院。作为原告开庭时我已向法院提出做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法院同意并摇号至沈阳一家省级医院的司法鉴定机构,就在通知我去鉴定的前一天晚上我得到确切消息,“医院在沈阳鉴定机构那里已经找完人了,都安排好了才通知你明天去鉴定的。”我很吃惊,因为这个鉴定的结果太重要了必须公平。于是我临时中止了鉴定,并向法官说明了原因,为了鉴定的公平性我提出离开辽宁省的地区,跳出辽宁省的圈子去做鉴定,或是去北京权威的机构做鉴定,可是法官不答应,至此现在已经过去三个月了。。。。。我想请教一下有相同经验的律师:我提出去省外鉴定的要求可以吗?我有这样的权利吗?或是有哪一条法律明文赋予我这样的权利?请律师教我,跪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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