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赔偿
更新时间:2012-12-12 10:08:40
问题描述:
律师好:我是**一名患者,去年因腹痛就诊于县医院,尿检阳性,B超显示附件不明异物,检查结果足以证明患宫外孕,主治大夫却误诊为急性盆腔炎住院治疗。第二天因宫外孕破裂大出血姓名垂危于该院实施了抢救手术。术后将一条尺余长的纱条缝在腹腔内,一年多以来我腹痛难忍,坐卧不宁,时常呕吐遍查无果。直至今年10月于宝鸡市人民医院检查后手术取出该纱布条。由于纱布条胞体和多处脏器长在一起,剥离后多处创面发生粘连,致使我现在平躺不能翻身,蹲坐难以起身,左右身体不能扭转,对生活和身心造成极大地伤害。就此医疗事故院方该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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