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产与继承
更新时间:2012-12-11 14:27:54
问题描述:
我们兄弟五个,2个儿子,3个女儿。我哥哥71年结的婚。当时从我们家老院子里划分了一半给了我哥哥。76年我哥哥翻盖了房子,
单立了门户,户主是我哥哥,他们的院子也改为我哥哥的名字了。我大姐72年结婚,我二姐77年结婚,我三姐79年结婚。她们结婚
后就搬走了。我一直和我父母住在老院子的另外一半,户主是我爸爸。87年我要结婚,家里不够住了。大队批给我一个新院子,我
父母帮我建了新房,我的户口也转到了新院子。92年海淀区政府重新测量宅基地,并且确定了宅基地产权。老院子一半是我哥哥的
,另外一半是我爸爸的,新批的宅基地是我的。98年我爸爸去世,我爸爸名下的宅基地改为我母亲的名字。2009年我母亲立了遗嘱
,把她名下的宅基地和钱财赠与给我。2010年我们村子拆迁,我凭我妈妈赠与我的宅基地获得了140平米回迁房和50万现金。当然,
我自己名下的宅基地也获得补偿。我哥哥名下的宅基地他也拿到了补偿。2012年4月我母亲去世了。我父母都是我赡养和发送的。
现在我哥哥和三个姐姐打算告我,要分那140平米的回迁房和50万现金。我的问题是:
1. 我母亲已经把她的所有财产都赠与我了。我哥哥和三个姐姐还能再分走这些财产吗?
2. 我父亲去世的时候没有立遗嘱。这样我父亲有遗产吗?我哥哥和三个姐姐是否可以继承他的遗产?
3. 我哥哥的宅基地也是我们家老院子的一部分,也算是我们家的财产。我可以分我哥哥获得的回迁房和现金吗?
4. 我名下的宅基地还算是家庭财产吗?他们还能分割这部分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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