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股东资格
更新时间:2012-12-06 17:51:10
问题描述:
98年公司成立时,我公司前珐人代表田**在**处和其他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用**处以9.1万元价格购买的一台筛选机,与验资単位恶意串通玶估35万元作为个人资产与另一股东实物投资15万元以注
册资本50万元组成公司。
2002年3月田因诈骗罪被逮捕,为了公司其他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公司依法变更法人代表,之后投入巨额资金,至今取得两项专利,三条生产线和生产技术。
在2003年7月田因诈骗罪被判无期徒刑,剝夺政治权利终身,沒收个人全部财产。检查院和工商局调查中发现田在成立公司时的违法行为,并因此理由于2007年2月工商局将我公司营业执照吊销。至今5年中公司一直在清理债权债务的维权诉讼中。
2006年8月公司营业执照吊销前,公司知道田的违法行为后,向田发函至其服刑监獄,要求田在60日内补足35万元股金,但田一直到2007年2月公司营业执照吊销时也不履行出资义务,至使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从公司成立至今14年了,田未向公司投过一分钱。现在田正在服刑中,个人已没有任何资产,不可能再补缴股釒。
依据以上实际情况,公司认为田不具备股东资格,对否?田能否在公司行使股东权利?公司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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