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市医学会鉴定结果,想直接起诉是否能申请再次鉴定
更新时间:2012-12-04 11:39:56
问题描述:
经产妇凌晨12.30分入院待产,接诊医生进行产检,未做B超检查,也未叫家属提交产检B超单,即诊断为头位临产,办理入院手续。至4.50宫口开全,进入产房,此期间进行3次检查未发现异常,也未给予任何建议,即行人工破膜,发现是臀位,告知家属产妇乏力,叫家属进入产房帮助产妇用力,后因胎头难以娩出加腹压持续20余分钟,5.30分胎儿娩出,有心跳92次每分,阿氏评分1.立即给予抢救持续至6.13心跳停搏,放弃抢救。经市医学会鉴定为三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次要责任。本人不服市医学会鉴定结果。现在想直接起诉医院,不知道起诉过程中是否可以申请再次鉴定【现在距申请再次鉴定时间只有十天】法院判决是以初次鉴定还是再次鉴定为准?请专业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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