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整体搬迁如何安置职工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2-12-02 21:43:06
问题描述:
关于企业整体搬迁如何安置职工的问题1、我所在的单位是一个国有企业,现政府要求整体搬迁。请问单位对我们的补偿是否合理。
2、该单位2003年对职工进行了身份转变,每个职工补偿了765元/年,辞职的补偿为1360元/年。
3、该公司于2010年上市,现是一个上市公司。上市的部分只是本次搬迁的公司。
4、该公司的很多控股公司,我们是一个化工企业,如在岗,男55岁可退休,女45岁可退休,我们大部分人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单位的意见要求我们自愿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为2003年9月后的工龄,赔偿按工龄*前9个月平均工资。对于我们单位这种年满40岁或50岁的标准是一样的,如不愿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可提供相应原岗位自愿应聘,但以后就没有补偿。同时前期合同作废,重新签订合同。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