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公司股票有关的讨债问题求助
更新时间:2012-11-28 10:39:30
问题描述:
中国**公司**在美国纽交所上市期间,为激励员工,推行了股权激励计划,向核心骨干员工包括全资子公司的员工授予了一定数量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员工股票的相关管理规定,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一般分4年发放和兑现。对于到期解禁的股票,员工可通过个人证劵理财账户自由进行股票交易。由于一部分员工持股数量较小,无法满足个人证劵理财账户开户资格要求,因此员工与个别总裁之间签订了委托股票出售的协议文件,将股票转让给个别总裁,由个别总裁帮助出售,并将出售得价款返还给员工。协议中特别说明了“双方的股票转让系个人事件,与公司无关”,“如因上述转让行为导致公司损失,甲方被委托人要全部负责”。
2009年童小生出任**的附属公司安防销售**公司总裁后,该公司的部分员工在2010年前后按规定将已到期的股票转让给童**,委托其代为出售,这些员工的股票也就划归到童**的个人证券账户中**于2011年9月16日完成私有化,所有流通股票全部以每股6.5元美金被收购包括股权激励计划的员工股票。该交易结束后,童**一直扣留部分员工的股票名单见附件回购款项不支付给对应员工。2012年4月,童**离职后仍然拒绝向这些员工支付股票转让款。
现有证据:1、双方签字的股票转售协议。
请教律师,这种情况员工应该如何追债?如果需要打官司,胜率有多少?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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