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公房,婚后拆迁所得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更新时间:2012-11-28 08:46:35
问题描述:
男方第一次婚姻结束后,带孩子判得一套公房,5年后再婚,10年后公房拆迁,承租人为男方,女方户口在其中(婚后7年迁入的,但女方从未居住过)。拆迁补偿是按房屋面积给的,用所得拆迁款购买安置房 有证明 ,产权登记在男方名下,请教律师,此安置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如男方与女方离婚,女方有权分割吗?法律依据?可以委托您诉讼吗?盼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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