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甲和乙合伙做生意,丙是乙的亲戚,说认识人,可以帮忙,便一起加入,之后,丙接到生意,是给大饭店送货,饭店先给定金,打到丙的银行帐户,丙取钱给下面的收货,下面收货的也都是丙认识的,取钱转帐给下面的都是丙一个人操作,卡里的钱甲和乙没有在银行柜台查过,丙只给他们看银行发过来的信息或者给他们听客服电话,后来丙把银行卡弄丢,说要多少多少工作日办好,期间,丙打电话给甲说下面收货要货款和定金,让甲想办法借钱先垫一下,卡办好了,就还给人家,甲开始借钱,钱都是从甲的帐户打到别的户头,丙说是收货人的户头,货送到饭店也是丙的认识的那些收货的收满了,直接送过去,期间,甲和乙一直在家,饭店在上海,丙只是打电话告诉甲和乙情况,之后,丙一直以各种借口说拿不到钱,没有签订合同,送货单甲和乙也没看到,第一笔订货款有三百多万,我们算了一下,那笔钱只用了一百多万,问丙,他刚开始说买了一百多万的车,后来一直拿不到钱,让他把车拿出来,他又说没买车,把把钱还掉了!甲被丙骗了有四十万,请问丙是否构成诈骗,现在去所在地报案,派出所说不能立案,请问我需要哪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