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老师好!
我在07年结婚后,前夫(是个大夫)就不断找事,殴打我,向我要钱,逼我把我的工资卡给他,再给他买二套房子,我也只是一个工薪阶层。怀孕后,他要求我去他就职的医院做胎儿性别鉴定,说是男孩就留下,是女孩就做掉,我没同意。
一年后我们有了女儿,我以为事情会向好的方向发展,可是我错了,我怀孕10个月,他没有陪同我做过一次产前检查,生娃没给医院交一分钱,没送过一天饭,没陪过一晚,出院后,他将我们母女送到我娘家后,就再也没来过,至此他没有见过孩子一面,没给孩子花过一分钱,没给我一分钱。中间我让他来看看孩子,他说他要离婚,他不要娃,他不想与娃产生感情,他只不过是提供了一个精子。所以至今他也不认识孩子。他父母在我生孩子时到医院看过,他们没有挨过孩子一个手指头,没有抱过孩子一回,70岁的人,拿着退休金,天天在外面还上班赚钱,离孩子只有6站路,几年来没有看过孩子一回,也没有委托别人来看过孩子,更不要提给孩子买东西,送钱来了。
我用二年的时间找人做前夫的工作,包括他医院的老院长,新院长,以及我们的介绍人,但结果都等于零。09年8月,我无奈向法院提起离婚,判决结果是离婚,且孩子归我,他每月支付孩子生活费500元。他嫌生活费多,又起诉到中院,结果是维持原判。
可是离婚后一年多以来,前夫却不断来我家,带着几个人,扛着摄像机,以给孩子生活费为名对我及家人大打出手,我打110报警,警察来了,他们悄悄跑了,我爸说不想把事情再弄大,就没让警察去抓他们。他们过几天又来,大肆诬陷说我不让他见孩子,闹得鸡犬不宁,四邻不安,我给他银行帐号,他不给帐上打钱,反而拿着几张百元钞票在我所住的小区满院子跑,见谁给谁钱,说是我不让他见娃,造舆论,坏我的名声。最终把我告上法庭,颠倒黑白,说是我用大门夹断了他朋友的一根手指,他向法院提供假病历,让我赔偿好几千元钱。法院未支持他的要求。他时隔几个月,又将我告上法庭,让法院把孩子的抚养权变更给他。法院仍未支持他的要求。
真不知道他还要闹多久,我离婚了还不能过清闲的日子,我能以诬陷罪起诉他?还有别的什么好办法能保护我们母女及老人的人身安全?跪求指点,感激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