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遗产公证费怎么收取
更新时间:2012-11-24 23:12:59
问题描述:
律师,我岳父20年前已去世,去世前他又一套平房按当地现行房价大约值2万元,岳父去世后房屋一直有岳母居住,但房产证是岳父的名字,且一直没有更换。岳父和岳母有四个子女一男三女,子女现在都早已成家立业。现在岳母要把房屋产权证办在儿子名下,房管局要让公证处进行公证后才能办理,当地公证处按房屋价值2万元的2%收取公证费,而且岳母和其他三个子女还要每人交150元的放弃遗产继承权公证费,总共需交1000多元。请问这样收费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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