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有项目经理签字无我公司公章的文件是否有效
更新时间:2012-11-21 22:48:56
问题描述:
05年,项目经理孙某挂在我公司承接工程,工程结束,劳务费均已付讫,劳务队负责人吴某签订了承诺书,承诺再有劳务纠纷与我公司无关。现劳务队负责人吴某申请仲裁,要求我公司还其劳务费6万元。提供证证据如下:一、05年12月8日,由孙某签字确认(无我公司公章)劳务结算确认书,劳务费金额共计89万。二、05年12月16日,由吴某签字确认、我公司及劳务公司分别加盖公章的劳务结算书。最终结算金额83万,已付73万,未付10万。劳务结算单下方说明处还标明:1.本劳务结算单作为发包方、承包方债权债务清偿的唯一依据。2.承包方在枫树家园项目所发生的劳务费已全部结清。三、05年12月20日,由孙某签字确认(无我公司公章)劳务费还款书,劳务费欠款6万。我公司现有证据:一、劳务结算书(与原告第二项证据一致)二、当时未付10万元的还款凭证,有吴某的签字。三、06年1月13日由劳务队负责人吴某签属的承诺书,承诺再有劳务纠纷与我公司无关,且保证劳务费按时足额发到作业工人手中,并不发生对我公司及社会不利的事件。申请人所提供的第一项和第三项证据,我公司从未看到过,也没有我们的公章。针对上述情况,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会得到支持吗,我公司在答辩时应该注意什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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