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存款被陌生人取走
更新时间:2012-11-19 22:54:45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我母亲于2012年11月19日(今天)去**行取钱,发现**行工资卡内少了15600元,经查询得知,是去年2011年11月10日被陌生人取走,签了我母亲的名字,经核对,字迹不属于我母亲本人,而且要取钱的签字本复印件,需要交40元钱!叫来了公安局,**行称不是自己的过失但当时取钱时没有核实我母亲的身份证,理由为不是大数额取钱,摄像的储存时间为3个月,已过有效期,公安局建议我母亲申诉,我想咨询下,我们胜诉的可能性有多大?需要哪些证明?40元钱收的是否合理?麻烦联系我,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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